摘要:为防止开票方擅自红冲发票导致无法抵扣进项税额,企业可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发票入账确认或勾选确认,确保红冲流程需经双方确认。
01. 税务总局:如何防范开票方擅自红冲发票
收到进项发票却无法抵扣,查询后发现该发票已被红冲,而开票方在红冲时未告知受票方,这是许多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问题。开票方擅自红冲会导致受票方无法抵扣进项税额或正常列支成本。为避免这种情况发生,企业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
1. 登录电子税务局,通过发票入账标识进行入账确认操作。具体路径如下:
步骤一: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业务】-【发票入账标识】模块进行发票入账操作。
2. 通过发票勾选确认进行发票勾选操作。具体路径如下:
步骤二: 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【我要办税】-【税务数字账户】-【发票业务】-【发票勾选确认】模块进行发票勾选操作。
需要注意的是,根据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广应用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公告》(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1号)第八条规定,农产品收购发票、报废产品收购发票、光伏收购发票等,不论是否已经进行用途确认或入账确认,都可以由开票方发起红冲流程,并直接开具红字数电发票。
“通过以上措施,企业可以有效防范开票方擅自红冲发票的风险,确保进项税额的正常抵扣和成本的合理列支。” —— 绝影马内容实验室智库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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